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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12條第1項規定校園性別事件案之行為人現所屬學校派代表參與調查定義案

發布日期 : 2024-05-23
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03723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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