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申請管道
收件單位: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申請方式:若您決定要提出申請調查,請至【申請表單】區,下載【國立中正大學校園性別事件調查或檢舉申請書】,填寫完畢後得以親送、E-mail、郵寄方式並具真實姓名向衛生保健組提出申請或檢舉。
申請電話:(05)2720411 轉分機12346
電子信箱:health@ccu.edu.tw
申請調查之處理
-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之申請調查,收件單位收件後,於三日內將事件交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 學校於接獲申請書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計畫與成果
認識我們
沿革
本校依民國 86 年 7 月 19 日教育部函頒之「兩性平等教育實施方案」及「各級
學校兩性平等教育實施要點」行政命令,於 87 年 4
月召開兩性平等教育小組會議,研擬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事宜;本校於 88 年 1 月正式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並於同年 4
月通過「國立中正大學性別歧視及性侵犯防治實施辦法」,為本校兩性平等教育及性別歧視與性侵犯之相關處置奠定明確的依循準則。
「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 93 年 6 月 4 日正式立法通過,為校園性別平等教育之施行奠定正式的法源基礎,本校依前述法令於 93 年 9 月將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符合現行教育政策目標,從兩性教育正式轉變成性別多元教育,以符合社會環境變遷之期待。
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並由教師、職工、學生與專家代表共同組成,以推動校園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與受理校園性別事件申請或檢舉調查案件為主要任務;透過委員會的群策群力,期待能使中正校園更具性別平等意識,並真正達到性別間尊重、平等之教育新境界。
組織架構
- 主任委員(校長)
- 執行秘書(主秘)
- 當然委員(四名):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及諮商中心主任
- 教師代表(七名):每學院各一名
- 職工代表(二名):職員及工友各一名
- 學生代表(四名):研究所與大學部各二名
- 專家代表(三至五名):校長遴選專家三至五名
主要任務
- 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 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
- 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 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 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有關之案件。
- 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 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 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