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學校教師因校園性別事件受解聘停聘終局之處分明確教示救濟!!

發布日期 : 2025-02-27
依教育部114年2月25日臺教學(三)字第1142800737號函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