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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第7條第2款及第3款規定,委員消極資格之調查或查證程序及解除主任委員職務事項。

發布日期 : 2025-03-12
依教育部114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4280050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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